肖飒:加密数字资产之法律规制逻辑

开门见山,本文讨论的加密数字资产就是指以分布式网络、区块链技术等加密技术为基础,依托于社区共识或联盟共识的虚拟财产或财产性利益。

1、新技术有没有带来新的法律挑战

我们要解决一个前提:加密数字资产与Q币等虚拟财产之间是否有法律意义上的区别,若无抽象法律之差别就没有重新制定法律进行规制的基础。也就是说,无论是用铁锤打人,还是用机器人打人,从法律的后果和规制的进路而言,无差别。

因此,我们必须甄别两者是否有法律上的定性差别。飒姐认为加密数字资产与Q币等虚拟财产有区别:1)前者权利来源是共识而非权威授权;2)前者不易篡改、可追溯;3)后者在法律上定性为“物权”,前者有可能是债权凭证、知识产权映射或物权。

2、确立多层次的法律规制体系

民法、行政法、刑法,都要参与其中发挥作用,以维护新技术、新生事物的合法权益,同时,预防和打击其“泛金融化”的倾向和行为,用“如烹小鲜”的谨慎态度,对待这次区块链技术发展的历史机遇。

尼日利亚经济和金融犯罪委员会提醒公众当心比特币等高风险投资:4月27日,尼日利亚经济和金融犯罪委员会(EFCC)提醒公众当心那些承诺高额回报的投资机会,并以比特币投资为例,称其是一项高风险活动,因为该领域基本上不受监管,而且容易发生欺诈。EFCC表示,尼日利亚民众正在蒙受庞氏局、外汇交易和最近的比特币交易所所带来的资金损失,这加剧了该国的经济困境。EFCC发言人表示,尽管委员会和其他利益相关方采取了执法和公众舆论干预措施,但投资行为仍继续猖獗:“虽然EFCC会继续调查和起诉参与欺诈投资计划的人士,但投资公众有责任在作出投资决定时保持谨慎。”(The Guardian)[2021/4/27 21:02:56]

2021年《民法典》生效其第127条“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对于虚拟财产的保护给出前瞻性规定。虽然2013年央行等五部委出台的《关于规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确定了我国对于BTC比特币“特定虚拟商品”的定性,基本可推导得出我国民法保护中国人持有比特币这种特定虚拟商品。但鉴于五部委通知的法律位阶较低,达不到民法典规定的“法律”这个层级,充其量是个规范性文件,甚至算不上部门规章。鉴于此,民商类法律并没有给比特币等数字货币完整的法律权益,但是根据穆长春的观点,他认为中国人持有比特币这个客观事实是禁止不掉的(理由还是技术特性),也就是说官方、民间对于国人持有加密数字货币的现实是有默契的。

行政法层面,其实有《非法集资条例》《人民币管理条例》《商业银行法》等,对于加密数字货币及其金融衍生品进行“违法性”评价。纵观各国应对加密数字资产风潮,他们也有类似法律和判例进行规制,有较大不同的是《证券法》对于“证券”概念的定义不同,导致在我国加密数字代币的发行无法纳入合规监管轨道,在2017年9月4日下午5点之后被定性为“非法公开融资”行为。而我国香港地区和美国为代表的证券外延宽泛的法域,将ICO纳入证券法进行严格监管,使用了豪威测试等手段进行判别。

刑法是其他部门法的保障法,必然会参与到社会关系的调整中。人人皆谓谦抑性,在加密数字资产方面,目前从办案机关的谨慎程度看,还是客观上坚持了谦抑的原则(虽然有可能是因为鉴定加密虚拟财产的价格确实太难)。

(1)加密数字资产若被认可为财产性利益,则盗窃、加密数字资产就构成侵财类犯罪;

(2)鉴于加密资产的确权来自社区共识,对于“着手”“既遂”的认定与普通财物同类罪名的认定标准不同;

(3)前置法不确定性强,在法定犯中,导致罪与非罪的界限不清且动态发展;

(4)私钥,增加了收缴加密资产的难度。

因此,我们发现司法实践中,还是把加密数字代币当作“机器人”去打人的情况比较常见,也就是说新技术的出现不过是让以前的犯罪有了新的“犯罪手段”而已(旧瓶装新酒)。以“比特币”“以太坊”“USDT”“火币”“白皮书”“公链”“炒币”“电子钱包”“区块链”“去中心化”“加密资产”“加密货币”等为关键词,在威科先行、北大法宝进行检索,相关刑事判决书近2500余件,主要涉及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而对于具体罪名而言,数据库中数量最多的前十大罪名依次为罪、组织领导罪、盗窃罪、开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计算机类犯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罪、罪、非法经营罪。值得研究的是加密数字资产的法律特性是否影响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未遂与既遂、违法性认识可能性等。

飒姐个人的一点思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或立法建议。以上是今天的分享,感恩读者!!

郑重声明: 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 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 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 多谢。

USDT晚间必读5篇 | 2021年哪里加密独角兽最多?

1.金色观察丨2021年哪里加密独角兽最多? 与2020年相比,2021 年赢得“独角兽”地位的欧洲初创公司数量翻了一番。尽管新冠病疫情带来的负面影响仍在继续,但欧洲市场依然诞生了不少年轻公司,其中就包括几家“加密独角兽”,他们都成功吸引了创纪录的风险投资资金支持。

XLM三分钟搞懂 ERC-20 和 ERC-721 的不同

我们经常会在业内媒体报道上看到“ERC-20”这个词,它是以太坊上的一种标准协议。除了ERC-20,以太坊上的另一个较多数人听说过的协议是ERC-721。 虽然听说过,但很多人依然不了解这两个协议究竟是什么,应该如何区分。今天,白话区块链就给大家梳理一下。

USDC为分片采用扫清障碍 V神提出新的以太坊向后兼容方法

当前以太坊设计中的向后兼容性所面临的挑战之一是区块链历史记录的访问需要对 Merkle 证明进行 EVM验证,这还假设区块链将永远使用相同的格式和相同的密码技术。 未来的分片(Sharding)设计更是增加了这一点的重要性,因为Rollup的欺诈证明和有效性证明将需要指向分片数据的指针。

ICP觅新|Bitso:拉美加密交易所巨头

《觅新》是金色财经推出的一档区块链项目观察类项目,覆盖行业各领域项目发展情况,具体设计到项目概况、技术进展、募资情况等,力图为您呈现热门新潮的项目合辑。 本文翻译已经得到VeradiVerdict授权。 Bitso是拉丁美洲最大的加密货币交易所之一,上月C轮融资了2.55亿美元,Pantera作为早期投资者也参与了这一轮融资。

[0:0ms0-0:484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