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网络支付的普及盛行,日常消费中人们更愿意选择快捷的微信或支付宝代替现金来支付。数字货币正是这样,在不久的将来,会越来越普遍在网上支付等广泛的领域得到落实和应用。那么,数字货币跟电子货币到底有什么根本性的区别呢?
先说电子货币。从形态上讲,通过微信、支付宝或银行的电子银行、手机银行等系统完成支付或转账,系统里的这些数字代表我们的个人现金资产。借助微信、支付宝或网上银行这些渠道,如我们转100元钱给对方,就等同于我给了对方100元钱的纸币。区别是在形式上把货币电子化,需要通过银行内部搭建起来的系统渠道进行登陆操作。
如果从电子货币这个概念入手,严格意义上讲,电子货币这一概念其实是不存在的。而是只有电子汇款、电子转账的概念。那么,电子汇款、电子转账本质上又是什么呢?实际上是通过信息化的工具和网络,进行信息层面的传递。换句话说,实际上并没有真实的把货币传递到想要传递的目标,而只是把这个信息给传递过去了。那么转账最终完成,需要引入另外一个概念——即银行间称之为结算或者清算这一套对账流程。转账则是由第三方清结算组织来最终完成确认。也就是说,所谓的电子货币其价值跟信息是相互分离的。电子汇款,电子转账仅仅是信息层面上的转移,实际资金并没有真正交付。而电子货币这一名词,实际是我们在操作过程中自我生成的一个概念。尽管很多人提出了电子货币这一概念,但实际上它隐含的是电子汇款,电子转账的意思。因此,可以这么理解,从严格意义上讲,并没有一个对应的货币称之为电子货币。
拜登加密行政命令中 “风险”提及47次,“机遇”仅有2次:金色财经报道,昨天白宫发布拜登签署加密行政法令的情况说明书,其中提到美国数字资产政策包括消费者和投资者保护、金融稳定、非法金融活动、美国在全球金融系统及经济竞争中的领先地位、金融包容性以及负责任创新6大项。但通过分析这份加密行政命令全文发现,其中“风险”(risk)提及47次,“机遇”(opportunity)仅有2次,这意味着该行政命令严重偏向风险,几乎完全忽略了加密新技术可能带来的机会。(Trustnode)[2022/3/10 13:49:47]
再来说数字货币。数字货币概念是随着区块链和比特币的面世而诞生的。当我们提到货币的时候,它都有一个显著特征。比如我们问一个非常简单的问题:“你们觉得自己手里的人民币是中心化的还是去中心化的呢?”我相信很多人想当然的会认为:人民币当然是中心化的,因为它是由中国人民银行组织发行,由中心化组织发行当然是中心化的。但如果我们的问题是指人民币的流通过程,排除电子转账这种形式,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人民币的整个流通过程其实是完全去中心化的。
而数字货币,在实际的流通过程中,完全等效于纸币的这种去中心化的流通方式。在现实世界,从我兜里掏一块钱给另一个人,实际上不仅仅是我把一块钱的信息给到了对方,对方除了接收到这个信息之外,而且我把这一块钱,实实在在交付到了对方的手里,钱的所有权直接握在了对方的手里,并且整个传递过程完全是只涉及到两个人之间的一个去中心化交易流转过程,完全没有跟第三方发生任何关联。而数字货币在数字网络里的转移同样具备这个特征,在网络中直接实现点对点之间的交易。货币直接从一个地址转移到另一个地址,不需要借助任何第三方。这一点,数字货币就完全有别于电子汇款——后者必须依赖第三方才能完成。
前面我们提到的电子汇款这种形式,其信息和价值是分离的,最终要通过清结算组织去解决价值送达到目的地这一需求。而数字货币则完全等效于从我的兜里掏钱放到另一个人的兜里。是一个完全去中心化的过程。因此从内涵上来讲,在数字网络空间诞生了数字货币之后,我们使用货币的过程又可以选择重新回归到与现金交易完全相同的这一去中心化交易样态,并且可以做到完全的匿名化。例如:现实世界,在两个人之间我把钱给到你,这是我们两个人之间的事,只需交易双方两人知道就可以了,并不需要必须让其他人知道,这就是匿名。 并且也不需要刻意区分钱包的钱是别人转来的还是钱包原本就有的识别标记。
由此可见,流通方式是否去中心化,是数字货币与电子货币最根本性的区别。
本文作者:李茗(弦子科技创始人)
编者注:本文作了不改变作者原意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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